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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苏格兰语]:情人;爱人。找个地方: 沉默。呼喊。忧伤。欢乐。怨恨。热爱。 05/08/2006 The End。微软太霸道,改版得太扯淡。 谁还跟你买单。 我TMD在这里已经不想写不想干。 最后一篇日志没什么好写好谈。 换个地方我会继续歌颂情怀,继续发呆, 新的地方,自主的地盘。 依然是个消遣的乐园。 依然还有心灵的释放。 来,就在itisjo.blogcn.com。 ![]() 28/07/2006 整个七月。虽然打算不再用力,只让时间风蚀那些烙刻在脑子里的痕迹。但我还是要执意在七月底(这个多雨,燥热的,注定有很多人要分开的季节)写下下面这些字,因为太在乎,因为这在乎已经超越了我情绪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我不禁还是要惦记着他们,不管是在我经意或者不经意、刻意或者不刻意的时刻。 故事像是一首主题曲,整个七月都已被友情完全占据。那些并肩走过的朋友,有的走,有的来,有的站在远处日渐蒙胧。时光把有些人有些记忆从彩色漂去成黑白,从鲜活冻结成凝固。不知道该怪谁,如果是时空的过错,那我们又将如何面对。是以暗淡的默许,悲伤的思念,还是拨去时光的蚕食,用力的坚持……有时候真不是我们不够坚持,而是自己过不了自己,或者我们都已不能冲不破光阴的笼罩与现实的逼迫。 还记得三个人欢声笑语,抬头看星空,在体育馆前被炎热融化的冰淇淋吗?还记得同一个地点同样的天气,用啤酒灌浇酷热和内心的烦躁吗?还记得三个人一起逛的那条街,临毕业前不远排队杀食的驴肉汤吗?还记得一起K的那首歌吗?还记得你怕事的表情,还记得你底着头独来独往的背影吗?还记得一起爬过,我搀扶着你下的那座山吗?还记得一起吵过的架,僵持的那段时间吗?还记得互相臭屁的那几场外语补考和等级考试吗?还记得一起吃的那摊烤得香喷喷的鸡翅吗?还记得不小心碰到你的脸紧张的手和跳动的心吗?还记得一起排演歌舞的幕后故事吗?还记得打的电话吗?还记得下雪天打闹的情景吗?还记得在你面前语无伦次而总是被你嫁祸为语言障碍的我吗?…… 这一些点滴我依稀,不是依稀,而是那么清晰的记得。 尽管只是两年,但不愉快的矛盾的都已经在时间里被洗涤一空,而留存下来的愉快和面容却是越发清晰。是的,我想念那些从前,那些一起走的日子。我无法逃避美好的记忆,即便是你现在让我已经不知所措。别拿自己的执拗当理性,别再自我封闭自以为是认为那是一种坚持,如果那是朋友。 可能我写过这些字就将不想再提起。事到如今我依然不懂得友情的真谛,这我不会去想这些大道理,更不会去思考如何与你们相处。一直来,我都以最单纯最热烈的真诚去面对,去对待。而这已经足够,我想。 20/07/2006 滂沱雨季。一个故事在雨里窒息着死去, 19/07/2006 时光倒流2周年。继上上周高中同学的拜访,上周又有朋友照会,再次论证“生活是场玩笑”的辛辣,再次让人欣慰了一把。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正是要告别出校门后第一个公司的时候。时间真是TMD飞快,转眼离开那家公司已经两年。幸好,发现人都是没变,一如既往的搞,一如既往的好玩。 说是没变,那是内在。沈叔那斯明显胖了,而且胖得不着边际,远远脱离了当初和我同床共枕时那矫健的身姿,更不用说在公司日日跟我炫耀的那脸青春。说起沈叔,那是原来公司的搭档art,一个特稿的本土老北京。北京有这样的人够可以了,不枉北京人能说会道的传说。记得当时公司午餐,坐在一起,饭前的那道菜绝对是他的口沫飞舞,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的话题,当时我还一直哀叹,这菜的花样太少了,怎么也比不上沈叔的口沫日新月异。这次来,除了因为娶了老婆被照顾得身宽体胖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变,一顿海滩边上的大餐依然是他说不完的话。听得让人没有了时间的概念,这是在公司楼下的那家餐厅吗? 跟沈叔形成比较大对比的是百宝乐那丫,她瘦了。这让我想起了,是不是结婚能让女的减肥让男的发福,不然我拿什么解释沈叔的那些肉以及百宝乐的瘦。不过百宝乐也快结婚了,听说是下个月就要把自己给办了,疯了似的,怎都那木着急的要结要婚的,我怎么就没想过(目前我可单身n多年了)。看来我就只有祝福她了,新婚快乐幸福了。百宝乐依然还是那木好玩和不同,其他同事都不响应,还是毅然要我领着她去那一个她以前来这个城市没去成的地方,执着的要了却心愿。 ……另一些同事也不多说了,都变年轻变快乐变靓变帅了。 跟这帮家伙在一块吃饭还真让人开心。就像是以前在一起玩的时候,一起在雨天的天桥下拍片,一起加班熬夜,一起头脑风暴,一起k歌那样放肆、那样惬意、那样胡扯乱谈没有负担。爽死了,那些以前和他们共同走的一年的光景。 终于发现,上帝还算是个正派人士,一边让人暗淡,一边还会给人疗伤,给人欢乐。 于是,我也不无贪心的想:会不会再来个朋友?让我笑个欢天。:) ——下一个是你吗? 14/07/2006 有朋自远方来。生活是场玩笑,上上周才是一些朋友带来的切肤之痛,上周便来一点贴心的安慰。 他,一个去年在我艰难之时一并与我“患难”走过的老友,远道而来到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城市。玩,再所难免;乐,乐在其中。 先说说这个他。 简单的说,在我这个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的人眼里,他绝对的是个神人、是个天才:一个高中就修完大学课程;一个不上课却可以直取北大清华;一个满腹经纶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理科生;一个把南开大学图书馆里的书看了遍;一个已经厌倦了看电影看书的人;一个目标是123456789的枯燥数学和·#¥¥%*(^$的浩瀚宇宙的人,这就是他。(你觉得夸张吗?不,这是事实) 坦白的说,有这样的一个朋友,我由心底里的高兴、还有荣幸。 高中的时候,一个年级里从来没有同过一次班,至今我们俩已再不能回忆起当初是如何认识的(其实你也想不出来你和你的某些朋友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认识的)。然后,英雄所见略同,英雄识英雄,惺惺相惜,我想,我们终于还是天不知鬼不觉谁都不知道的认识,而且认识之后便“心照不宣”的不需要太多言语却能从心底里理解对方。于是,当时校外的一间租下来的屋子便成了我们当时一起彷徨与奋进的物证。 也还是这间屋子,也还是不知缘由的怄气,感情从此破裂。原本兄弟,从此陌路。这样的巨变在一个学期之内发生了。而这也一直成为了我整个接下来的高中和大学生活挥之不去的阴影和痛惜。 我说过了,生活是场玩笑。 毕业后工作的第一年,我周转一些人,得知他在南开大学。或许是时间,时间抹平了那些曾经阴暗潮湿的痕迹,亮开的是那些不变的本性与真诚。到南开大学找他的时候,五六年的光阴一抹而过,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似乎时间在我们之间就是一条静止的河流,我们一如当初的合拍,一如当初的轻易就能理解对方,再强调一次,那是不需要太多言语就能达到的理解。(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知心?) 接下的一段时间,可能是为了弥补时间在我们之间发生的落差,频繁的接触频繁的拜访。是的,好朋友要多联系。(至今,在我们再次见面之后我似乎保持着每周一电的纪录) 当然,最让人安慰的是,有那么一段时间,也就是我到现在为止心理和人生道遭受到最为深重的一次重创的时候,是他与我一同“患难”走过的。一边的疏导曾经淤积在我心底多年的伤痛,一边一起吃一顿公司里拿回来的“工作餐”(他一直提醒我,这样的事情不要多说,但我执意的要说,是的,那些记忆是落魄,但却让人感觉骄傲)。那段时间,北京的夏天留下了我们在有限的money下挥霍奢侈的寒笑,在皎洁月光的映衬下我躲不掉的泪点,马路边上的高歌呐喊,路滩的烧烤小酒,奔波,熬夜,聊天……多少痛苦落魄的日子,因为有他,那些日子才能挺过来,今天也才能够笑着回望。 如今,他远道而来。是得大吃一顿,大喝一场,大玩一把。小聚一下,小谈片刻,小小纪录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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